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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常识有问有答(九)

来源:山东环境

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是否所有企业都要采取停限产措施?

答:当然不是。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对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原则上不予采取停限产措施。对于保障类企业和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鼓励其提高污染物控制水平,加强自主减排力度,为减轻污染程度做出应有贡献。



问:除重点行业之外的企业在应急期间是否也要进行应急减排?

答: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39个重点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并非“法外之地”,非重点行业企业在不同预警级别下也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比例。



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企业将如何进行减排?

答: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制修订“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方案中须说明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施工工地管控措施有哪些?

答: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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